引進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23年及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學習成績優良,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定向、委培生除外)。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放寬到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含科學素質)和工作能力。
6.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5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2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身體、心理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定。
8.符合法律、法規等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的尚在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新招聘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人員。
3.截至2023年4月20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或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4.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時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6.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情形的。
7.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漏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10.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安排:
時間: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
地點:四川音樂學院
(2)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料:
①個人簡歷、《正安縣2023引進吉他專業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1份?!秷竺怼繁韮忍顚憙热菀鎸嵡宄?、不得涂改,如填寫錯誤信息,責任自負。
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③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持《就業推薦表》(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④有效《居民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⑤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白底)照片2張。
⑥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
(3)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一致。報名時,考生須仔細閱讀本方案,報名應聘人員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完全一致,如專業名稱后面帶括號或其他說明的也必須如實填報。
報考人員一旦報名,須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并確保在整個引進工作期間(報名至聘用審批)隨時保持通信暢通。若因電話停機或長時間關機等原因導致引才單位無法聯系,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
由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投遞的簡歷及有關材料開展資格初審,重點圍繞本次引才需求,對報考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按時在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貫穿于引才工作始終,請考生務必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在引進各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存在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隨時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面試
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彈奏古典吉他技能。本次招聘由于針對的是特殊行業緊缺專業人才,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相關規定,不限開考比例。
面試時間:2023年4月20日下午14:00開始
面試地點:四川音樂學院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若考生面試成績末位并列,則對成績并列者重新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后,考官需當場對現場考核通過人員名單進行集體簽字確認。面試后2個工作日內在“正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簽約
面試結束后,按照計劃引進人數和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在80分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簽約人選,并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訂就業協議。
1.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即可申請按程序進入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
2.簽約人員公示。待簽約完成后,將簽約人員名單在“正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簽約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應在簽約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提供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原件給引才單位審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續的體檢、考察、聘用等相關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3.擬簽約人員放棄簽約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