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赤水市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shù)及職位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0名,具體招聘職位及條件詳見《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警務輔助人員是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guī)定,確定受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需進行為期30日的崗前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三十九條、四十條之規(guī)定,解除聘用關系。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赤水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確定,并按相關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
六、管理使用
(一)赤水市公安局對警務輔助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赤水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進行管理使用。
(二)經以上程序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應服從赤水市公安局工作崗位調整安排。
(三)被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學歷是高中(中專)的,必須在首次合同期(三年)以內提升為大專以上學歷,三年內未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簽。
七、監(jiān)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
(二)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三)招聘工作期間,各項事宜將通過赤水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發(fā)布,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辦理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未及時閱讀指定公眾號上發(fā)布的信息以及因通訊不暢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注意事項
(一)考生電話通訊保持24小時暢通,以便聯(lián)系。因考生通訊不暢無法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生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和體檢均需帶上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九、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赤水市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851-22821915
技術咨詢電話:0871-63584824
監(jiān)督電話:0851-22861578
附件:附件1: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xls
赤水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