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視野,進一步充實優化縣城學校教師隊伍,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 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及《桐梓縣干部調配規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縣城學校編制缺額情況,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在編在教育教學崗位上的事業單位人員中 公開選調教師150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教師共計150名。其中:中職學校教師6名;初中教師4名、小學教師130名、幼兒園教師10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3。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本縣在編在教育教學崗位上的事業單位人員,須在我縣從事教育教學時間5年及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2.學歷及教師資格
(1)報考幼兒園崗位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幼兒園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證。
(2)報考小學崗位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報考初級中學崗位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科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專業須與報考崗位相對應。
(4)報考中職校教師崗位應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科中等職業學校(或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專業須與報考崗位相對應。
幼兒園教師只能報考規定的幼兒園教師選調職位(見附件1),小學教師只能報考規定的小學教師選調職位(見附件2),初中教師只能報考規定的初中教師選調職位(見附件3)。九年一貫制學校的教師,按2020-2021學年度從事教學任課量超50%的學段報考相應崗位。如因工作需要,轉崗產生的學段不一致的教師,可以根據自身的學歷、教師資格條件進行報考(需中心學校辦公室出具證明材料)。
3.年度考核、績效考核條件
報考人員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思想素質及工作表現好,近2年教師獎勵性績效考核結果均在b等及以上。
4.教育教學業績條件
(1)所任教學科近兩學年四學期(2019年春季學期至2020年秋季學期)至少有三個學期期末測試成績在本鄉鎮同年級同學科平均成績以上。
(2)未任大學科及幼兒園的教師,以及鄉鎮內同年級只有一個教學班的任課教師,按綜合考評分算業績。近兩學年四學期至少有三個學期綜合考評分在本校教師平均水平以上。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近3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3.近2年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曠工累計超過3天的;
4.各鄉鎮中心學校校長、常務副校長、中學校長;
5.婁山關街道、海校街道、燎原鎮、楚米鎮(不含銀福小學)在編在崗人員;
6.所在單位不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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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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