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其中公務員1名、事業人員1名。
具體職位見選調職位表(附件1)
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在編在崗公務員(已登記備案)、參公管理單位中參公人員(已登記備案)和事業單位中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至37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須有2年以上機關、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在編)經歷;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新錄用人員試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新錄用到鄉鎮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在鄉鎮工作未滿5年的(錄用前在鄉鎮或村從事基層項目服務或臨時聘用并繳納了社會保險的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受到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選調方式和程序
公開選調采取能力測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能力測試、考察、體檢、試崗、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初審及準考證發放
1.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15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余慶縣委宣傳部辦公室(余慶縣政務服務中心大樓10樓1005室)。
(3)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下載并如實填寫《余慶縣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經當地具備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縣內須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批準,縣外須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審查同意報考后,到報名現場提交審核。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者本人報名。
(4)報考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余慶縣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經具備干部管理權限單位同意蓋章有效)紙質版2份及電子版;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
④個人干部身份證明材料(如:公務員登記表、參公人員登記表、公務員(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事業人員聘用審批表等)及年度考核證明材料;
相關附件下載:0005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