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選聘、競爭上崗、擇優聘用”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二、選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10名。選聘崗位詳見《湄潭縣2023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政治素質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品德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吃苦耐勞,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業務素質
1.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熱心社區工作;
2.能較好地掌握有關政策、法規,有一定的社區工作專業知識,具備一定的組織、管理、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3.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三)文化素質及年齡要求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備以下條件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必須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曾被開除公職的;
2.因酒駕、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被行政拘留的;
3.處于黨紀處分、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存在涉黑涉惡問題,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6.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報考前未被撤銷的;
7.現役軍人未滿服役期的;
8.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屆畢業生;
9.截至
10.截至
11.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不宜從事選聘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選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選聘簡章、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簡章
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相關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根據相關要求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間:
3.報名地點:湄潭縣人力資源市場(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4.報名所需材料:①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根據所報崗位填寫《湄潭縣2023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并貼好照片,打印后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攜帶學信網上的學歷認定證明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符合放寬年齡和學歷的報考人員,對應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退役軍人(退伍證),西部計劃志愿者(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市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三支一扶”人員(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市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在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1年(截至
報名注意事項:①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完整、真實、有效,凡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聘資格。②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如同時填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一經查實,取消該報考人員的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③由他人代報的(代報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書),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比照上述規定執行。④報考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與提交的證件不一致或由于報考人員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而影響考試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及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負責審查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對應聘人員相關情況進行審查,重點結合本《選聘簡章》及崗位要求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基本信息,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詳細耐心地說明理由。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報名結束后,選聘工作辦公室將及時公布各崗位報名人數情況。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的1:3比例時,將根據實際情況核減崗位招錄計劃或取消該崗位選聘,已經報名的人員可以按要求改報其他崗位。
(四)組織考試
選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筆試。由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試卷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治政策理論水平、社區工作者相關知識。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此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此準考證為筆試、面試統一準考證。
筆試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考試。考試遲到30分鐘,一律禁止進入考場。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選聘人數不低于3:1(含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分值為10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遲到一律禁止進入考場。
3.成績計算。本次考試總成績實行100分制,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選崗
1.根據選聘崗位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選崗對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選崗對象。
2.選崗方式采取總成績由高到低順位選擇崗位的方式進行。選崗完成后出現放棄或其他情形需要遞補的,遞補人員直接遞補該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選崗。
(六)體檢
1.完成選崗的人員列為體檢對象。
2.體檢必須在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3.體檢結束后,報考人員體檢結果未達到標準需復檢的,報考人員應在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統一組織復檢(若在規定時間內未書面提出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1次。
5.體檢、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將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1.考察對象。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組織考察。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撰寫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審結論。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2.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選聘審批
1.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聘對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由街道黨工委行文,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
2.新選聘社區工作者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聘資格,考核情況報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縣人社局備案。
五、薪資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實施方案(試行)》執行并繳納四險一金。薪酬待遇后期根據學歷提升、工作年限、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等級和考核晉級等情況進行調整。
六、有關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
(二)本次選聘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
(三)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選聘簡章》規定,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發生。
(四)從事選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對于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選聘資格。對違反選聘紀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取消選聘資格。
(八)本次選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本次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的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均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上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相互轉告,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閱覽網站發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七、本《選聘簡章》解釋權屬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八、選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湄潭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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