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經正安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新聞宣傳中心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設置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新聞宣傳中心專業技術人員4名。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㈠招考對象
遵義市戶籍或生源的??萍耙陨蠎?、往屆畢業生(專業不限)。
㈡報考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3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干部及已簽約的特崗教師;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不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相關條件的人員。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正安縣就業局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畢業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⑵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⑶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⑷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⑸考試考務費100元。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張。
若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崗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計入開考比例,考試成績欄注明“缺考”字樣。
4.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
《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3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領取地點:正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荚嚳偝煽優?00分。其構成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㈠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筆試考試范圍: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和新聞知識,其中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占40%、新聞知識占60%。
筆試時間:2013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㈡面試
1.根據計劃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遇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員共同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若遇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體檢
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報考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㈠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㈢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㈣應屆畢業生在2013年7月31日、往屆畢業生在2013年4月31日未能提交學籍檔案及招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的;
㈤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㈥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其他不能聘用的人員。
考核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考核。
八、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正安縣公眾信息網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九、聘用
㈠經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聘用。
㈡招考工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㈢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按照相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㈣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一、本簡章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由市招考小組裁決。
咨詢電話:0852-6402538、6033515(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2-6423996(縣紀委)
0852-6019196(縣委組織部)
正安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